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3 出厂检验


6.3.1 检验项目为5.2~5.8七项。
6.3.2 出厂检验项目中任一项不合格时,允许进行返工,直至满足该要求。
6.3.3 控制器必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逐台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防火卷帘控制器 XF386-200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