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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排水管渠


4.3.1 排水管渠应经济合理地输送雨水、污水,并应具备下列性能:
      1 排水应通畅,不应堵塞;
      2 不应危害公众卫生和公众健康;
      3 不应危害附近建筑物和市政公用设施;
      4 重力流污水管道最大设计充满度应保障安全。
4.3.2 立体交叉地道应设置独立的排水系统。
4.3.3 操作人员下井作业前,必须采取自然通风或人工强制通风使易爆或有毒气体浓度降至安全范围;下井作业时,操作人员应穿戴供压缩空气的隔离式防护服;井下作业期间,必须采用连续的人工通风。
4.3.4 应建立定期巡视、检查、维护和更新排水管渠的制度,并应严格执行。

条文说明
4.3.1 本条规定了排水管渠的基本功能和性能。经济合理地输送雨水、污水指利用地形合理布置管渠,降低排水管渠埋设深度,减少压力输送,花费较少投资和运行费用,达到同样输送雨水和污水的目的。为了保障公众和周边设施安全、通畅地输送雨水和污水,排水管渠要满足条文中提出的各项性能要求。
4.3.2 立体交叉地道排水的可靠程度取决于排水系统出水口的畅通无阻。当立体交叉地道出水管与城镇雨水管直接连通,如果城镇雨水管排水不畅,会导致雨水不能及时排除,形成地道积水。独立排水系统指单独收集立体交叉地道雨水并排除的系统。因此,规定立体交叉地道排水要设置独立系统,保证系统出水不受城镇雨水管影响。
4.3.3 检查井是含有硫化氢等有毒有害气体和缺氧的场所,我国曾多次发生操作人员下井作业时中毒身亡的悲剧。为保障操作人员安全,作此规定。
    强制通风后在通风最不利点检测易爆和有毒气体浓度,检测符合安全标准后才可进行后续作业。
4.3.4 为保障排水管渠正常工作,要建立定期巡视、检查、维护和更新的制度。巡视内容一般包括污水冒溢、晴天雨水口积水、井盖和雨水箅缺损、管道塌陷、违章占压、违章排放、私自接管和影响排水的工程施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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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城镇给水排水技术规范 GB50788-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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