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3.4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分级、分组


3.4.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应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MESG)或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分级应符合表3.4.1的规定。

表3.4.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分级
表3.4.1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分级

    注:1 分级的级别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性环境 第12部分:气体或蒸气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GB 3836.12的有关规定。 
           2 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为各种可燃物质的最小点燃电流值与实验室甲烷的最小点燃电流值之比。

3.4.2 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应按引燃温度分组,引燃温度分组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 引燃温度分组
表3.4.2 引燃温度分组

    注: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爆炸性混合物分级、分组可按本规范附录C采用。

条文说明
3.4.1、3.4.2 我国防爆电气设备制造检验用的国家标准为《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 3836-2010,该标准采用IEC使用的按最大实验安全隙(MESG)及最小点燃电流比(MICR)分级及按引燃温度分组。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 GB50058-2014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