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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设备选择


7.5.1 空调和制冷设备的选用应符合运行可靠、经济适用、节能和环保的要求。
7.5.2 空调系统和设备应根据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的等级、机房的建筑条件、设备的发热量等进行选择,并应按本规范附录A的要求执行。
7.5.3 空调系统无备份设备时,单台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应留有15%~20%的余量。
7.5.4 选用机房专用空调时,空调机应带有通信接口,通信协议应满足机房监控系统的要求,显示屏宜有汉字显示。
7.5.5 空调设备的空气过滤器和加湿器应便于清洗和更换,设备安装应留有相应的维修空间。

条文说明
7.5.1 空调对于电子信息设备的安全运行至关重要,因此机房空调设备的选用原则首先是高可靠性,其次是运行费用低、高效节能、低噪声和低振动。
7.5.2 不同等级的电子信息系统机房,对空调系统和设备的可靠性要求也不同,应根据机房的热湿负荷、气流组织型式、空调制冷方式、风量、系统阻力等参数及附录A的相关技术要求执行。建筑条件主要是指空调机房的位置、层高、楼板荷载等,如果选用风冷式空调机,还应考虑室外机的安装位置。
7.5.3 空调系统无备份设备时,为了提高空调制冷设备的运行可靠性及满足将来电子信息设备的少量扩充,要求单台空调制冷设备的制冷能力预留15%~20%的余量。
7.5.4 要求机房专用空调机带有通信接口,通信协议满足机房监控系统要求的目的是为了便于空调设备与机房监控系统联网,实现集中管理。
7.5.5 空调设备常需更换的部件是空气过滤器和加湿器,设计时应考虑为空调设备留有一定的维修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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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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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作废】电子信息系统机房设计规范 GB5017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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