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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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公共建筑


1.3.1 总平面布局
1、相邻建筑通过封闭连廊连接时,如两幢建筑间防火间距满足规范要求,是看作一幢建筑还是两幢建筑?
    同一防火分区的封闭内天井,或者一侧敞开的内天井相对外墙之间间距有何要求?
    答:采用封闭连廊连接的两幢建筑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表5.2.2的规定,封闭连廊部位应明确归属。当作为一幢建筑时,在连廊部位划分防火分区,需满足各自防火分区的疏散和防火墙两侧的防火构造要求;当作为两幢建筑时,连廊应仅供通行不得有其他任何使用功能,且其构件和装修材料均应为不燃材料,以连廊作为两栋建筑的界面,满足建筑贴邻布置的防火间距不限的相关要求。
    同一防火分区的封闭内天井,或者一侧敞开的内天井相对外墙之间间距可参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实施指南P170页对于平面布置中存在凹口的同一座民用建筑,凹口两翼的间距要求。


1.3.2 防火分区和平面布置
1、月子中心、小型的百货商店、教育培训机构、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教学实训楼、保龄球馆、台球、棒球、飞镖、真人CS、密室逃生、室内卡丁车场等按照什么功能进行技术审查?
    答:月子中心、小型的百货商店、教育培训机构都属于公共建筑的不同类型,原则上执行《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教育培训机构要针对不同年龄的人群执行相应的专项规范;
    无治疗功能的休养性质的月子护理中心人员行为能力、疏散和救援难度与老年人照料设施相近,避难和消防设施设计可参照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要求。
    用于教学的实训楼,如技工学校中的汽车检修教室、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中的老年人护理、医学院中的模拟病房、商贸学院中的模拟酒店客房等用房,可按照教学实验建筑的要求进行消防设计。
    保龄球、台球、棒球、飞镖、真人CS、密室逃生、室内卡丁车场等场所属于非歌舞娱乐放映游艺的公共娱乐场所,可不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设计,与其他功能用房之间应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8.2.1条第3款的老年人照料设施所指范围是否包含老年人活动场所、附带的老年人医疗保养场所、不完全封闭的老年人活动和健身场地?
    答:根据《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I450- 2018,老年人照料设施是指:床位总数(可容纳老年人总数)大于或等于20床(人),为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料服务的公共建筑(包括老年人全日照料设施和老年人日间照料设施)。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如老年大学、老年活动中心等不属于老年人照料设施。
    老年人照料设施包括3种形式,即独立建造的、与其他建筑组合建造的和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
    对于与其他建筑上下组合建造或设置在其他建筑内的老年人照料设施,其防火设计要求应根据该建筑的主要用途确定其建筑分类。其他专供老年人使用的、非集中照料的设施或场所,其防火设计要求按有关公共建筑的规定确定,对于非住宅类老年人居住建筑,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版)有关老年人照料设施的规定确定。


3、影院、礼堂、剧场候场大厅处的防火分隔墙能否采用防火卷帘替代?
    答:《电影院建筑设计规范》JGJ58-2008 第6.1.2条,当电影院建在综合建筑内时,应形成独立的防火分区;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第5.4.7条,电影院、礼堂、剧场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区域分隔,当该部位为防火分区的界限时,应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该分隔部位的防火墙不可采用防火卷帘替代。采用中庭和其他区域分隔时,允许在中庭周围设置防火卷帘。


4、《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3.4条条文说明“当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时,防火分区的建筑面积需要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并应与其他商业营业厅进行防火分隔。”应理解为设置了餐饮场所的商业营业厅整体不执行本规定,还是仅指设置餐饮场所的部分不执行本规定?
    答:商业营业厅内设置餐饮场所(不包括无就餐区且不产生油烟的饮料、轻食店)的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应按照民用建筑的其他功能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无餐饮场所的其他商业营业厅防火分区仍可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3.4条规定的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要求划分。

5、敞开外廊、敞开连廊、敞开阳台等是否计入防火分区面积?建议明确哪些情况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答:敞开外廊面积按照建筑面积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敞开连廊、敞开阳台、室内游泳池、真冰溜冰场的冰面面积、消防水池面积可不计入防火分区面积。


6、不同防火分区合用疏散楼梯间是否可行?具体实施要求?
    答:不同防火分区原则上不应合用同一座疏散楼梯间,确有困难需要合用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合用的防火分区不应超过2个;
    2)合用的两个防火分区分别都有2个及以上安全出口;
    3)合用的楼梯间应采用防烟楼梯间,且两个防火分区应分别设置前室,前室之间应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


1.3.3 安全疏散和避难
1、6 层以下的饭店、培训机构等建筑是否需要设置封闭楼梯间?
    答:饭店与商店功能类似,应按照商店的要求执行;培训机构应根据具体性质、使用人群分别确定。

2、学校生活楼中,一层为厨房、二层为餐厅、三层以上为宿舍。宿舍部分的楼梯是否需要与底部的餐厅分开?
    答:学校生活楼中,三层以上宿舍的疏散楼梯间应独立设置。二层餐厅的疏散楼梯不应与宿舍楼梯间兼用。

3、高层病房楼及老年人照料场所避难间可否利用消防电梯前室或普通电梯前室?
    答:普通电梯的电梯厅没有防火分隔,不具备良好的防烟性能,难以保证避难人员的安全,不能用于病房楼层的避难间;当普通电梯前室采用了耐火极限不低于 2h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进行了分隔,且符合最小净面积要求时,可以作为避难间;
    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是人员的疏散通道和消防救援人员的集结地,不能用作病房楼层的避难间,老年人照料场所消防电梯的合用前室可以用作避难间。


4、小型多层商业建筑,内部两侧联排店铺之间的公共走廊最小宽度根据疏散人数计算疏散宽度小于3.0m,公共走廊宽度是否可以采用计算疏散宽度进行设计?
    答:可以,但公共走廊宽度不得小于商店建筑规定疏散楼梯最小净宽。

5、电影院人数如何计算?
    答:电影院为有固定座位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按实际座位数计算,另需考虑影院工作人员和候场人数,每层候场人数应按最大观众厅的固定座位数计算。

6、对于足浴、卡丁车、真人CS、游泳馆、溜冰场、健身房、门诊楼、体育健身场馆(非正式开展比赛的场馆,没有看台观众席,例如瑜伽、羽毛球、射击、乒乓球等)等规范未明确人员密度的场所,具体疏散人员数量该如何计算?
    答:规范未明确规定人员密度值的场所,其疏散人数可以根据相应的专项建筑设计标准规定的人员密度或疏散人数进行取值,也可以根据设计手册、研究报告等可依据、合理的资料确定。当专项建筑设计标准未规定相应的人员密度或疏散人数计算方法时,应根据建筑所处位置和地区采用调查和统计的方法确定。

7、《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5.19条规定,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的疏散门净宽度不应小于1.40m;是不是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例如商业建筑、公共餐厅的所有疏散楼梯间的疏散门与楼梯梯段的净宽均需要不小于1.40m。
    答:此处虽未提到楼梯梯段的宽度要求,但此类建筑疏散宽度计算往往都是由楼梯宽度所决定,另一方面人员密集场所如果楼梯间门宽度大于楼梯梯段宽度时,会造成楼梯间拥挤,因此疏散门与楼梯宽度应尽量匹配。

8、《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3.1表5.3.1注2: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此处的防火墙上是否可以开设甲级防火门、窗、洞口?是否可以设置防火卷帘?裙房与主体间采用防火墙和甲级防火门进行防火分隔,甲级防火门只作为交通使用且裙房的疏散独立时,裙房疏散楼梯是否可以不设置防烟楼梯间?第5.5.12条注中注明“当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防火墙时,裙房的疏散楼梯可按本规范有关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此时裙房的防火分区面积、人员疏散距离和每百人宽度指标等可否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计算?
    答: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采用防火墙进行防火分隔时,裙房的防火分区和疏散楼梯形式可按单、多层建筑的要求确定,但裙房与高层建筑主体之间设置的防火墙上不可设置防火卷帘,可开设少量甲级防火门、窗,以满足必要的功能联系。此处“疏散楼梯”指的是裙房楼梯间的形式,不包括疏散宽度和疏散距离的计算。

9、部分商业建筑体量较大或为了不浪费首层对外铺位,故意扩大部分前室面积或设置的前室长度无限长,建议限制前室面积或对前室的长度进行约束。
    答:前室面积一般没有限制,前室的疏散门距离楼梯疏散门长度不应大于30m。

10、分别设置前室的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首层共用一个扩大前室通至室外,是否可以?
    答:剪刀楼梯间作为两个安全出口时,在公共建筑内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5.10条的有关要求,在住宅建筑内应满足《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第8.7.10条的有关要求。分别设置的两个前室在首层可以共用一个扩大前室直通室外,但扩大前室直通室外的出口不应少于两个(宜不同朝向),楼梯至首层外门不超30m,扩大前室内不应设置其他功能和布置可燃物,与其他区域应采取防火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11、商业服务网点内如设置喷淋,最远疏散距离能否增加25%?
    答:商业服务网点内全部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其安全疏散距离可按表5.5.17的规定增加25%。

12、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大空间部位的疏散距离如何界定?
    答: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中的大空间部位应该套用5.5.17表格中关于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位于袋形走道两侧或尽端的疏散门安全疏散距离要求。

13、根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5.5.8条规定,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不大于200㎡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或多层公共建筑的首层,可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如该场所为老年人照料设施,是否也可只设置一个安全出口?
    答:可以。

14、建筑首层外墙直接与室外连通的开口的深度和宽度有没有限定的标准?
    答:此开口区域一般称作内走廊,直接通向室外(无外门),两侧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防火隔墙,且该隔墙除楼梯间及前室出口外不应设置其他门窗洞口,楼梯间或前室门距室外的行走距离不应超过30.0m,内走廊的宽度应大于楼梯梯段的净宽且不得小于1.4m,当有多个楼梯通过同一内走廊直通室外时,走廊的宽度应按每个楼梯梯段净宽叠加计算。

15、房间嵌套房间是否可行?安全疏散如何考虑?
    答:房间嵌套设计可行,安全疏散按嵌套房间内任一点至大房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的距离计算。当大房间符合第 5.5.17-4 条要求时按 30.0m(加喷淋 37.5m)计算,直线行走距离不应大于 45.0m;不符合时按袋形走道计算疏散距离。

1.3.4 建筑构造
1、部分建筑如商业综合体会设计大量的玻璃中庭顶,中庭顶的材料应满足什么要求?中庭顶与上部建筑物之间的距离有没有要求?
    答:中庭的顶部耐火极限视设计的具体情况,按规范对上人屋面或不上人屋面的要求执行。中庭屋面采用不燃材料的非采光屋面,在没有开设洞口时,中庭屋面与同一建筑的高跨墙身之间没有间距要求。如中庭采用采光屋面,则应该满足以下要求:
    1)中庭采光屋面的耐火极限不低于1.0h时,与同一建筑的其他部位或构件的间距没有要求。
    2)若中庭顶部采光屋面的耐火极限小于1.0h时,中庭采光屋面与同一建筑高跨墙身外墙上的门窗洞口的直线距离不应小于6.0m。如中庭采光屋面相邻的高跨外墙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时,采光屋面与高跨外墙的间距没有要求。
    3)建筑屋面、地下室顶板上开设的进排气口、露天采光口、通风口等洞口与同一建筑高跨墙身的门窗洞口之间的距离不应小于6.0m,如其洞口相邻高跨外墙采用乙级防火门窗时,或者通风、排气口已设置防火阀时,采光屋面与建筑外墙的间距没有要求。


2、办公楼走道两侧设置的玻璃隔断、幼儿场所为了通风在走道隔墙上设置的窗户等耐火极限是否有要求?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年版)中对疏散走道两侧门窗的耐火极限没有明确规定。当走道两侧采用玻璃隔断时(包括全部和局部),玻璃隔断应满足耐火极限1.00h的要求。
    在专门规范中对疏散走道两侧门窗有防火要求时,应按专门规范执行,如江苏省《住宅设计标准》DGJ32/J26-2017 等。


3、有专业功能性的建筑(如:银行、金融类)因其自身安全需要,在现金区与非现金区之间均存在多扇门禁,且出于安保要求平时均处于锁闭状态,在发生火灾时从内部并不易于开启。另银行网点利用自助取款区域作为疏散门,出于安保要求,在与大堂连接部位设置卷帘门。对于此类问题如何解决?
    答:上述特殊建筑设置门禁部位主要疏散人员为内部员工,比较熟悉周围环境,且易于从内部打开,门禁系统应在火灾时能够全部自动释放。
    银行网点大堂与自助取款区域设置卷帘时,大堂疏散应独立,不应利用自助取款区域作为疏散门。


4、下沉式广场是否可以认为是安全区域?
    答:下沉式广场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4.12条的有关要求时,可视为室外安全区域。

5、直接开向室外的设备机房门(如屋顶消防电梯机房及风机房的门)是否可采用普通门?
    答:直接开向室外或室外平台的疏散门可以采用普通门。

6、单樘防火卷帘的宽度和高度是否有限制?中庭可否采用异形防火卷帘或折叠提升防火卷帘?当防火卷帘的耐火极限满足要求的情况下,是否可以使用单联单轨防火卷帘?
    答:《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5.3条规定了单樘卷帘不应大于20m,对于单樘防火卷帘的宽度和高度,应以合格的实验结果来确定,不应随意扩大;
    公安部〈2016〉113号文规定10万㎡以上规模的大型综合体项目不允许做折叠提升卷帘、侧向卷帘,同时要求小于10万㎡的综合体项目也要参照执行;由于折叠提升等异型防火卷帘门产品的可靠性差,产品检验不完备,不建议使用。
    防火卷帘的耐火性能包括耐火完整性和耐火隔热性,当采用单联单轨防火卷帘仅满足耐火极限要求(耐火完整性)时,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


7、两栋楼各自疏散宽度都不足,中间用连廊相连(连廊无可燃物,也无疏散楼梯),通向连廊的门作为安全出口互相借用,符合要求吗?
    答:不符合要求。

8、建筑之间的连廊是否可以封闭?
    答:仅供人员通行、无可燃物的连廊可封闭,但应设置防止火灾蔓延的措施。

9、敞开楼梯间与外廊相连,楼梯间转角平台处无外窗,利用走廊外窗作为自然通风窗,是否可以?
    答:如走廊为开敞走廊,可利用走廊自然通风;如走廊为封闭走廊,走廊在楼梯平台宽度范围的可开启外窗可作为楼梯间的自然通风窗。

10、地下室的封闭楼梯间在首层的疏散门可以开向首层楼梯间扩大前室吗?(如下图)
图10
    答:可以(除规范明确要求地上地下楼梯间需独立设置情况外)。

11、学校建筑敞开走廊上下层之间要考虑1.2m的窗槛墙高度吗?
    答:不需要。

12、两层建筑,敞开楼梯间,总建筑面积不超过一个防火分区,中庭处也相连通,建筑外墙上、下层开口之间需要设置1.2m窗槛墙,那么其余部位是否需要设置1.2m窗槛墙?
    答:除建筑外窗、洞口所连通的室内空间为上下层直接连通的部位外(如:靠外墙的楼梯间、靠外墙的中庭回廊等),其余应按规范要求采取防火分隔措施。

13、建筑一层外窗的顶部梁高900mm,建筑二层向外悬挑1500mm宽,挑出部分的外墙上设低窗(窗台高100mm),此种构造能否满足上下层窗槛墙高度1.20m以上的要求?上下层未封闭式阳台的窗槛墙高度不足1.20m,是否可以把阳台看作是外悬挑沿?
    答:此构造水平向外悬挑可视作防火挑檐,满足要求;上下层未封闭的阳台出挑尺寸≥1m 时,可以看作防火挑檐。

14、凸出于建筑室外的消防电梯井道和顶部能用防火玻璃吗?
    答:消防电梯井道和顶部应采用防火隔墙和楼板,不得采用防火玻璃。

15、对于非住宅类的建筑,是否允许有普通电梯的门、管道井门开向一层的防烟楼梯间扩大前室或扩大封闭楼梯间?
    答:可以。电梯层门应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2.9-5条相关规定。

16、“当室内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喷淋是上、下层都设还是某一层设,就能按 “实体墙高度不应小于0.8m”执行?
    答:是指上下层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时。

17、在满足与两侧非厨房区域有2m防火分隔,上下1.2m实体墙的情况下,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餐饮场所厨房区域靠外墙部分是否可以为玻璃幕墙?
    答:可以。

18、楼层上的电气小间的防火门采用(甲乙丙)哪级?
    答:电气小间并非电缆管井,往往设有配电柜等设备,应按《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2.7条规定采用乙级防火门。(除规范另有规定外,如超过250m建筑核心筒管道井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等)。

19、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是否应采用防火墙?防火墙上是否不宜开设门洞,当开门洞时是否应为甲级防火门或特级防火卷帘?
    答:穿过建筑物或进入建筑物内院的消防车道两侧的墙体未要求设置防火墙;但消防车道两侧外墙不应开设影响消防车通行的人员疏散门,上部应设置防止高空坠物影响消防救援安全的措施。

20、在商业综合体内设置的临时性周转仓库,分区面积、防火分隔、疏散计算应如何确定?
    答:为商场服务的附属库房,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防火隔墙分隔,如隔墙上需要开设相互连通的门时,应采用乙级防火门。附属库房不得储存甲乙类物品。
    同一防火分区面积超过500㎡的地上附属库房和超过200㎡的地下附属库房应至少设置一个独立的安全出口;同一防火分区面积不超过500㎡的地上附属库房和不超过200㎡的地下附属库房可不设置独立的安全出口,可利用商业营业厅疏散。计算商业营业厅的防火分区面积时,应包括附属库房的建筑面积。
    同一防火分区内对于进行了严格的防火分隔且无需利用营业厅疏散的仓储、设备房、工具间、卫生间、办公等,在计算疏散人数时可不计入营业厅的建筑面积,但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核定人数和宽度。
    电商网店内附设临时仓储功能的,仓储部分与电子商务部分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乙级防火门分隔。


21、屋面网架的耐火极限,是按照防火规范中的“梁”还是“屋顶承重构件”确定?
    答:屋面网架按“梁”的耐火极限要求确定。

22、单层钢结构厂房的屋面檩条的耐火极限,是按防火规范中的“梁”还是“屋顶承重构件”来确定?
    答:单层钢结构厂房的屋面檩条按“屋顶承重构件”的耐火极限要求确定。

23、设计文件中是否要求将不同耐火极限钢构件的防火涂料种类、防火涂料厚度都标注出来?
    答:设计文件中应明确钢构件的耐火极限,应标注防火涂料种类、厚度以及导热系数。

24、用于分隔地下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商业的下沉式广场,当采用耐火完整性不小于1h的防火玻璃窗或防火卷帘等防止火灾水平蔓延的措施时,分隔后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的开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是否不限?
    答:为有效阻止火灾蔓延,分隔后不大于20000㎡的不同区域通向下沉式广场的开口最近边缘的水平间距不应小于13m,该13m必须采用满足耐火极限大于1h的实体外墙进行分隔;不大于20000㎡的同一区域中不同防火分区外墙上开口之间的最小水平间距,可以按照 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6.1.3、6.1.4条的有关规定确定。

1.3.5 灭火救援设施
1、可不设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多层建筑的雨棚进深是否不限?
    答:多层建筑雨棚进深可以不限。

2、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必须设置在楼梯的立面侧?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在楼梯对应立面,如下图所示在底层设置通道是否符合要求?
图2
    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未要求一定设置在靠近楼梯间一侧,但直通疏散楼梯的通道入口应该直观、明显;图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设置方式可行。

3、受场地限制,消防车道距离建筑物能否小于5m?不作为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话,距离不应大于多少?
    答:受场地限制时,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距离可适当减小,但不应影响消防车通行;
    消防车道距离建筑外墙的最大距离,不应大于30m,且消防车道与建筑外墙之间不应设置妨碍消防车登高操作的树木、架空管线等障碍物。


4、布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L、U字形高层建筑(两端伸出段比较长)如何确定其长边长度?
    答:一般L型高层建筑取较长边长度,U型高层建筑取两个较长边之和。
图4

5、《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14(2018 年版)第7.1.9条,供重型消防车使用的消防车回车场不宜小于18mx18m,重型消防车用于何种建筑?
    答:重型消防车用于大型公共建筑及高层建筑。

6、建筑已设置满足一个长边长度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但由于建筑体量较大,部分防火分区设置的灭火救援窗附近无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是否仍然需要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或灭火救援窗?
    答:每个防火分区应设置不少于2个灭火救援窗,在满足一个长边长度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时,如条件限制,应尽量满足面向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的一侧设置有灭火救援窗。

7、在两栋高层建筑之间设置封闭连廊,连廊距地面超过24m,设有独立疏散楼梯,是否需要针对连廊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答:连廊高度大于24m 时,应兼顾连廊并结合建筑造型合理布置救援场地;连廊仅作通行无其它使用功能时,可不设置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8、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范围内仅设一处直通楼梯间的入口是否满足要求,还是必须设两个入口(高层建筑一般至少有两部楼梯)?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范围内是否要求设置通往消防电梯的入口?
    答: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范围内应至少设一个直通室外的楼梯或直通楼梯间的入口;为方便消防救援,在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对应的范围内应设置直通消防电梯的入口。

9、二十层的高层公共建筑主体轮廓外部三面被四层裙房包围,仅一个长边直接对外,能否沿该长边设置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操作场地?
    答:二十层的高层公共建筑为一类高层建筑,应设置环形消防车道,确有困难时,可沿建筑的两个长边设置消防车道。

10、商业综合体建筑中,往往立面设计时采用大量的石材或装饰板等非透明幕墙,并将灭火救援窗设置在实体幕墙后,此种做法是否允许?
    答:允许,灭火救援窗应在外侧设置明显标识并易于破拆或便于从外侧开启。

11、高层建筑的每个立面是否都要设置救援窗?(无消防车道的立面除外)
    答:应按第7.2.5条的要求,每个防火分区不少于2个,间距不宜大于20m设置。

12、上部建筑有多部消防电梯,是否均需停靠至地下每层?
    答:设有多部消防电梯的上部建筑,对应的地下建筑每层面积较小且只有一个防火分区时,应至少保证一部消防电梯在地下每层停靠。

13、地下汽车库设置消防电梯是否仅按照《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 GB50067-2014 第6.0.4条执行即可,还需要按照《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2018 年版)第7.3.1条执行吗?
    答:地下汽车库设置消防电梯应按《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50067-2014第6.0.4条执行。

14、基地内(包括民用建筑和工业建筑)是否必须设置至少两个消防出入口?
    答:基地内消防出入口的设置没有规范要求,但通常应考虑建筑群数量、体量、灭火救援难度等因素,消防车道出入口一般不应少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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