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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4 冷却塔


5.14.1 主冷却塔
5.14.1.1设计
  冷却塔的设计可以是自然通风或机械通风,也可以是逆流或横流通风方式。
  在任何情况下主要构筑物都为钢筋混凝土结构。
  冷却水通过喷淋器系统喷洒,它是由不燃塑料部件构成的。
  在逆流自然通风的冷却塔内,喷淋洒水系统上部应设置内部人行通道,以便在停运阶段,维修人员可以通行,必要时消防人员也可以通过。人行通道应为消防队员提供撤离条件。为此,这些通道应通向两个门,两门之间应有足够的距离,并能提供通向直达地面的通道。
5.14.1.2 灭火
  对于不同的冷却塔采用如下消防措施:
  a)自然通风冷却塔
  在逆流或横流通风冷却塔内使用的难燃聚氯乙烯板条滴水喷淋系统不需要任何消防。
  在机组停运维修期间,塔内火灾危险性最大,应在冷却塔走道附近设置足够数量的吸气面罩。
  b)机械通风冷却塔
  在每个塔的中央布置一个消火栓。用于扑救设置在风机与传动电机之间的齿轮减速器油盘在排空或注油操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火灾。
5.14.2 核岛安全厂用水系统管廊及冷却塔
5.14.2.1 一般要求
  这些部位属于核岛的一部分,因此,对于火灾危险,所有与核岛相同的规定都适用。
5.14.2.2 非能动防火措施——防火分区
  每个“管廊-冷却塔”构成一个防火安全区。该防火安全区又被划分为:4个限制不可用性的防火区(管廊-电缆层-电气设备间-泵房)和1个防火小区(剩余的其他房间)。疏散通道通往电气间和泵房。
5.14.2.3 探测
  火灾探测采用火焰探测器和感烟探测器。
5.14.2.4 灭火
  管廊和电缆层由水喷淋灭火系统进行保护。电气设备间和其他房间由消火栓进行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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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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