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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动力源


5.8.1 动力源应具有良好的耐腐蚀、防雨和密封性能。
5.8.2 动力源及其管道应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5.8.3 液压和气压动力源与其控制的消防炮的距离不宜大于30m。
5.8.4 动力源应满足远控消防炮系统在规定时间内操作控制与联动控制的要求。
条文说明
5.8.1 动力源通常安装在室外现场,受自然环境的影响较大,为了保证消防炮系统的正常使用,要求动力源具有防腐蚀、防雨、密封性能。
5.8.2 因动力源往往离火源较近,其本身及其连接管道(如胶管等)需采取有效防火措施进行防火保护,以保证系统的远控功能。
5.8.3 限制动力源与其控制的消防炮的间距,一方面可保证系统运行的可靠性,另一方面可使动力源的规格不会太大,保证经济合理。
5.8.4 在规定的灭火剂连续供给时间内,动力源应能连续供给动力,满足调试要求和在紧急情况下使用以及远距离联动控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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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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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消防炮灭火系统设计规范 GB50338-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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