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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性能


5.4. 1一般要求
5.4.1.1 对探测器进行调零、标定、更改参数等通电条件下的操作不应改变其外壳的完整性。
5.4.1.2 探测器应采用36V及以下的直流电压供电,并具有极性反接的保护措施。
5.4.1.3 探测器应具有独立的工作状态指示灯,分别指示其正常监视、故障、报警工作状态。正常监视状态指示应为绿色,故障状态指示应为黄色,报警状态指示应为红色。指示灯应有中文功能注释。在5lx~500lx光照条件下、正前方5m处,指示灯的状态应清晰可见。探测器的每个独立通电部件都应具有通电状态指示。
    注:正常监视状态指探测器接通电源正常工作,且未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时的状态。
5.4.1.4 探测器在被监视区域内的可燃气体积分浓度达到报警设定值时,应能发出报警信号。再将探测器置于正常环境中,30s内应能自动(或手动)恢复到正常监视状态。
5.4.1.5 探测器的光路长度应不大于100m。
5.4.1.6 探测器应能够输出与其测量的可燃气体积分浓度和工作状态相对应的信号。信号的类型、参数等信息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5.4.1.7 探测器的量程上限应不大于5LEL·m。报警设定值应在10%量程~70%量程范围,且不小于0.5LEL·m。
5.4.1.8 探测器如具有报警输出接口,报警输出接口的类型和容量应与制造商规定的配接产品或执行部件相匹配,且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如探测器的报警输出接口具有延时功能,其最大延时时间不应超过30s。
5.4.1.9 探测器具有多级报警功能时,各级报警状态指示和输出应能明确区分。
5.4.1.10 当探测光束被完全遮挡时,应在30s后、100s内发出故障信号。光束遮挡消除后30s内,对应的故障信号应能自动恢复。
5.4.1.11 探测器在正常安装条件下探测光束沿光轴的最大允许偏转角度应在使用说明书中注明。
5.4.1.12 探测器与其他辅助设备(例如远程确认灯、控制继电器等)间的连接线发生断路或短路时,不应影响探测器正常工作。
5.4.1.13 探测器应采用满足GB3836.1-2010要求的防爆型式。
5.4.1.14 探测器的型号编制应符合GB15322.1-2019中附录A的规定。
5.4.1.15 探测器的使用说明书应满足GB/T9969的相关要求。
5.4.2 报警动作性能
5.4.2.1 在被监视区域内的可燃气体积分浓度不大于0.05LEL·m时,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
5.4.2.2 在被监视区域内的可燃气体积分浓度为80%报警设定值和报警设定值减去10%量程两者间的较小值时,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
5.4.2.3 在被监视区域内的可燃气体积分浓度为120%报警设定值和报警设定值加上10%量程两者间的较大值时,探测器应能发出报警信号。报警响应时间不应大于10s。
5.4.3 量程指示偏差
    在探测器量程内选取若干试验点作为基准值,使被监测区域内的可燃气体积分浓度分别达到对应的基准值。探测器在试验点上的积分浓度显示值与基准值之差的绝对值不应大于20%基准值或10%量程当中的较大值。
5.4.4 长期稳定性
    使探测器在正常大气条件下连续运行28d。运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长期运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5.4.5 光强衰减适应性能
    在最大光路长度条件下,室外使用型探测器应能在探测光束辐射通量衰减90%的情况下保持正常监视状态,室内使用型探测器应能在探测光束辐射通量衰减50%的情况下保持正常监视状态。在探测光束辐射通量衰减条件下,探测器的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5.4.6 光束偏转适应性能
    在最大光路长度条件下,使探测器的探测光束在制造商规定的最大允许角度范围内偏转,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在最大允许偏转角度条件下,探测器的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5.4.7 抗光干扰性能
    在接收装置受到总光照辐射强度为(800±50)W/m2的光干扰条件下运行时,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其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5.4.8 抗蒸汽干扰性能
    在如附录A所示的蒸汽干扰试验条件下运行时,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其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5.4.9 电压波动
    将探测器的供电电压分别调至其额定电压的85%和115%,探测器的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5.4.10 电磁兼容性能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1所规定的电磁干扰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探测器的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表1 电磁兼容试验参数
表1(续)
5.4.11 气候环境耐受性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2所规定的气候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试验后,探测器应无破坏涂覆和腐蚀现象,其报警动作性能应满足5.4.2的要求。
表2 气候环境试验参数
表2(续)
5.4.12 机械环境耐受性
    探测器应能耐受表3所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的各项试验。试验后,探测器应满足下述要求:
    a)探测器不应有机械损伤和紧固部位松动;
    b)探测器应能正常工作且报警动作性能满足5.4.2的要求。
表3 机械环境试验参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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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4部分:工业及商业用途线型光束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4-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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