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6.15 密封试验


6.15.1 气压密封试验
6.15.1.1 气压密封试验可采用氮气或压缩空气,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6级,试验装置的气压源应满足升压速率在(0~0.5)MPa/s范围内可调。检漏试验用水温度不应低于5℃。
6.15.1.2 将贮压式灭火剂贮存容器组件及驱动气体容器组件与气压源连接,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将样品浸入水中,浸水深度不小于0.3m,在压力保持时间内检查并记录样品渗漏情况。
6.15.1.3 使减压阀、燃气联动阀处于关闭状态,气体单向阀处于正向状态,并与气压源连接,以不大于0.5MPa/s的升压速率缓慢升压至最大工作压力,压力保持时间为5min,将样品浸入水中,浸水深度不小于0.3m,在压力保持时间内检查并记录样品是否渗漏的情况。
6.15.1.4 将减压阀、燃气联动阀置于开启状态,气体单向阀置于反向状态,重复6.15.1.3试验,检查样品并对试验结果进行记录。
6.15.2 水压密封试验
6.15.2.1 水压密封试验装置采用水做加压介质,水温不应低于5℃,压力测量仪表的精度不低于1.6级,试验装置的结构应保证瓶体不受外力。
6.15.2.2 非贮压式灭火剂容器组件、水流联动阀、液态单向阀(分别在正、反向两种状态下进行)、连接管等部件应分别进行水压试验。试验时先升压至最大工作压力,然后卸压,反复进行数次,以排除水中气体;然后缓慢、均匀升压至最大工作压力,在此压力下保持5min并仔细观察试验结果。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厨房设备灭火装置 XF498-2012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