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分享 总目录 问题反馈
4.4 判定
4.4.1 消防查验符合下列条件的,结论为合格;不符合下列任意一项的,结论为不合格:
1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 消防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本导则《房屋建筑消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条文摘编》的内容);
3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 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有效;
5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1 完成工程消防设计和合同约定的消防各项内容;
2 消防工程各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包括但不限于本导则《房屋建筑消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条文摘编》的内容);
3 建设、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确认工程消防质量符合有关标准;
4 消防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完整有效;
5 消防设施性能、系统功能联调联试等内容检测合格。
查找
上节
下节
收藏
笔记
返回
顶部
顶部
- 上一节:4.3 组织实施
- 下一节:5 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本内容由消防资源网(www.1190119.com)提供,相关问题请加微信号18874005015留言反馈。
目录导航
我的笔记
- 前言
- 1 总则
- 2 术语
- 3 基本规定
- 4 竣工验收消防查验
- 4.1 一般规定
- 4.2 查验内容
- 4.3 组织实施
- 4.4 判定
- 5 消防验收现场评定
- 5.1 一般规定
- 5.2 评定内容
- 5.3 组织实施
- 5.4 判定
- 6 档案管理
- 附录A 特殊建设工程和局部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条件
- 附录B 房屋建筑工程消防查验和现场评定流程示意图
- 附录C 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文件
- 附录D 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文件
- 附录E 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现场评定指南
- 本导则用词说明
- 房屋建筑消防工程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标准条文摘编
- 1 建筑防火
- 2 装饰装修与保温
- 3 消防给水与灭火设施
- 4 防烟排烟与供暖、通风空气调节系统
- 5 消防电气
- 附表 房屋建筑工程消防验收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记录
- 主要应用标准名录
-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