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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热干扰试验


5.3.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正常工作条件下对偶然出现的热干扰的适应性。
5.3.2 方法
5.3.2.1 将试样的灵敏度调整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灵敏度。模拟热干扰试验频率不应为制造商提供采样频率的整数倍(仍在规定的频率范围内)。
5.3.2.2 对于具有热扰动探测功能的试样,如其热干扰探测灵敏度可调,将其灵敏度调为最不灵敏。
5.3.2.3 按附录A规定安装、稳定、调整、校准试样,在5Hz±1Hz,10Hz±1Hz,20Hz±2Hz, 50Hz±5Hz各频率上,以0dB~-0.7dB的峰-峰值周期变化量,干扰光路传输,分别持续1min,监视并记录试样状态。
5.3.3 要求
热干扰期间,试样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5.3.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能提供一光路,该光路以5Hz±1Hz,10Hz±1Hz,20Hz±2Hz,50Hz±5Hz的频率,0dB~-0.7dB的峰-峰值周期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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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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