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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环境光干扰试验


5.22.1 目的
检验探测器抗环境光线干扰的能力。
5.22.2 试验方法
5.22.2.1 将试样的灵敏度调整为制造商规定的最大灵敏度。
5.22.2.2 按附录A规定安装探测器,接收器位置如图1所示,对于相对部件间距大于10m的探测器,两相对部件间距离不小于10m;对于相对部件间距小于10m的探测器,两相对部件间距离为最大间距值。
5.22.2.3 按附录A规定稳定、调整、校准探测器,不允许用中性滤光片插入光路去缩短相对部件间距离。
5.22.2.4 对所有灯进行通电10S、断电10s的固定程序循环10次。然后使所有灯同时通电至少60min。
5.22.3.5 在所有灯仍然通电条件下,按附录A规定测量探测器的响应阈值A。
5.22.3.6 将测得的响应阈值与该探测器在一致性试验中的响应阈值相比较,其中小的响应阈值定为Amin,大的响应阈值定为Amax
5.22.3 要求
5.22.3.1 干扰期间,探测器不应发出火灾报警信号或故障信号。
5.22.3.2 响应阈值的比值Amax:Amin之比不应大于1.6。
5.22.4 试验设备
5.22.4.1 150W钨丝灯泡按图1所示沿平行于光路轴线并距光路轴线300mm的直线,以2m间距安设。使用前应老化1h,使用750h后报废。
5.22.4.2 40W管形荧光灯按图1所示沿平行于光路轴线并距光路轴线300mm的直线安设。使用前应老化100h,使用2000h后报废。
图1  试验灯布置图 
注:除特殊标出外,尺寸单位为mm。
图1  试验灯布置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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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型光束感烟火灾探测器 GB14003-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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