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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水压试验与爆破试验


5.4.1 试验时将1.20m长的试样一端与水源相接,另一端用带有排气阀的密封装置封闭。保持试样平直,使试样灌满水并排尽其中的空气,关闭排气阀。以5.0MPa/min~10.0MPa/min的速率升压至表3规定的试验压力,保压5min,试样不应有渗漏现象。然后以该速率升压至试样爆破,判断是否符合表3的规定。
5.4.2 当织物层材料的干态与湿态强度不同时,爆破压力试验按强度低的状态进行。
5.4.3 试验装置应符合以下规定:
    a)耐压试验台:应能可靠地夹紧试样,一端应能纵向移动,试验过程中不应阻碍试样的自由延伸,试验台应装有排气阀;
    b)水压源:应采用三缸的电动往复泵,其工作压力应不低于试样的爆破压力;
    c)稳压装置:当水压不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应不大于±0.05MPa;当水压高于3.0MPa时,经过稳压后,压力波动值应不大于±0.10MPa;
    d)压力显示装置:测量下限为0,测量上限为爆破压力的1.5倍到2.0倍,并能记录爆破压力值,精度应不低于±0.01MP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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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水带 GB624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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