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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环境因素控制


11.2.1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防尘、降尘措施。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宜进行硬化处理或采取其他扬尘控制措施。可能造成扬尘的露天堆储材料,宜采取扬尘控制措施。
11.2.2 施工过程中,应对材料搬运、施工设备和机具作业等采取可靠的降低噪声措施。施工作业在施工场界的噪声级,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的有关规定。
11.2.3 施工过程中,应采取光污染控制措施。可能产生强光的施工作业,应采取防护和遮挡措施。夜间施工时,应采用低角度灯光照明。
11.2.4 应采取沉淀、隔油等措施处理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污水,不得直接排放。
11.2.5 宜选用环保型脱模剂。涂刷模板脱模剂时,应防止洒漏。含有污染环境成分的脱模剂,使用后剩余的脱模剂及其包装等不得与普通垃圾混放,并应由厂家或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11.2.6 施工过程中,对施工设备和机具维修、运行、存储时的漏油,应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不得直接污染土壤。漏油应统一收集并进行无害化处理。11.2.7 混凝土外加剂、养护剂的使用,应满足环境保护和人身健康的要求。
11.2.8 施工中可能接触有害物质的操作人员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11.2.9 不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应集中收集,并应及时清运至有关部门指定的地点。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应加强回收利用,并应做好记录。

条文说明
11.2.1 为做好施工操作人员健康防护,需重点控制作业区扬尘。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由于建筑材料运输等因素,较易引起较大的扬尘量,可采取道路硬化、覆盖、洒水等措施控制扬尘。
11.2.2 在施工中(尤其是在噪声敏感区域施工时),要采取有效措施,降低施工噪声。根据现行国家标准《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 12523的规定,钢筋加工、混凝土拌制、振捣等施工作业在施工场界的允许噪声级:昼间为70dB(A声级),夜间为55dB(A声级)。
11.2.3 电焊作业产生的弧光即使在白昼也会造成光污染。对电焊等可能产生强光的施工作业,需对施工操作人员采取防护措施,采取避免弧光外泄的遮挡措施,并尽量避免在夜间进行电焊作业。
    对夜间室外照明应加设灯罩,将透光方向集中在施工范围内。对于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地段,夜间施工时可设密目网屏障遮挡光线。
11.2.5 目前使用的脱模剂大多数是矿物油基的反应型脱模剂。这类脱模剂由不可再生资源制备,不可生物降解,并可向空气中释放出具有挥发性的有机物。因此,剩余的脱模剂及其包装等需由厂家或者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不能与普通垃圾混放。随着环保意识的增强和脱模剂相关产品的创新与发展,也出现了环保型的脱模剂,其成分对环境不会产生污染。对于这类脱模剂,可不要求厂家或者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理。
11.2.7 目前市场上还存在着采用污染性较大甚至有毒的原材料生产的外加剂、养护剂,不仅在建筑施工时,而且在建筑使用时都可能危害环境和人身健康。如某些早强剂、防冻剂中含有有毒的重铬酸盐、亚硝酸盐,致使洗刷混凝土搅拌机后排出的水污染周围环境。又如,掺入以尿素为主要成分的防冻剂的混凝土,在混凝土硬化后和建筑物使用中会有氨气逸出,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健康。因此要求外加剂、养护剂的使用应满足环保和健康要求。
11.2.9 施工单位应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处置建筑垃圾,将不可循环使用的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并及时清运至指定地点。
    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包括在施工阶段对边角废料在本工程中的直接利用,比如利用短的钢筋头制作楼板钢筋的上铁支撑、地锚拉环等,利用剩余混凝土浇筑构造柱、女儿墙、后浇带预制盖板等小型构件等,还包括在其他工程中的利用,如建筑垃圾中的碎砂石块用于其他工程中作为路基材料、地基处理材料、再生混凝土中的骨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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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 GB50666-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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