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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0 低温试验


6.20.1 目的
    检验探测器在低温环境条件下工作时性能的稳定性。
6.20.2 要求
    探测器在低温环境条件下的性能应满足5.1.17条要求。
6.20.3 方法
6.20.3.1 将探测器按正常工作状态安装于试验箱内,接通电源,使探测器处于正常监视状态20min。
6.20.3.2 启动通风机,使试验箱内气流速度稳定在0.8m/s±0.2m/s,以不大于1°C/min的降温速率,使试验箱内温度降至-40℃±2℃并保持2h(适用于室外使用型探测器)或 0℃±2℃并保持2h(适用于室内使用型探测器)。
6.20.3.3 按6.6.3条方法测量探测器的报警动作值。
6.20.4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符合本部分附录A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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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5部分:测量人工煤气的独立式可燃气体探测器 GB15322.5-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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