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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 一般项目


8.3.1 制冷(热)机组与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设备与附属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应符合表8.3.1的规定。

表8.3.1 设备与附属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表8.3.1 设备与附属设备安装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

    2 整体组合式制冷机组机身纵、横向水平度的允许偏差应为1‰。当采用垫铁调整机组水平度时,应接触紧密并相对固定。
    3 附属设备的安装应符合设备技术文件的要求,水平度或垂直度允许偏差应为1‰。
    4 制冷设备或制冷附属设备基(机)座下减振器的安装位置应与设备重心相匹配,各个减振器的压缩量应均匀一致,且偏差不应大于2mm。
    5 采用弹性减振器的制冷机组,应设置防止机组运行时水平位移的定位装置。
    6 冷热源与辅助设备的安装位置应满足设备操作及维修的空间要求,四周应有排水设施。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水准仪、经纬仪、拉线和尺量检查,查阅安装记录。
8.3.2 模块式冷水机组单元多台并联组合时,接口应牢固、严密不漏,外观应平整完好,目测无扭曲。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8.3.3 制冷剂管道、管件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管道、管件的内外壁应清洁干燥,连接制冷机的吸、排气管道应设独立支架;管径小于或等于40mm的铜管道,在与阀门连接处应设置支架。水平管道支架的间距不应大于1.5m,垂直管道不应大于2.0m;管道上、下平行敷设时,吸气管应在下方。
    2 制冷剂管道弯管的弯曲半径不应小于3.5倍管道直径,最大外径与最小外径之差不应大于8‰的管道直径,且不应使用焊接弯管及皱褶弯管。
    3 制冷剂管道的分支管,应按介质流向弯成90°与主管连接,不宜使用弯曲半径小于1.5倍管道直径的压制弯管。
    4 铜管切口应平整,不得有毛刺、凹凸等缺陷,切口允许倾斜偏差应为管径的1%;管扩口应保持同心,不得有开裂及皱褶,并应有良好的密封面。
    5 铜管采用承插钎焊焊接连接时,应符合表8.3.3的规定,承口应迎着介质流动方向。当采用套管钎焊焊接连接时,插接深度不应小于表8.3.3中最小承插连接的规定;当采用对接焊接时,管道内壁应齐平,错边量不应大于10‰壁厚,且不大于1mm。

表8.3.3 铜管承、插口深度(mm)
表8.3.3 铜管承、插口深度(mm)

    6 管道穿越墙体或楼板时,应加装套管;管道的支吊架和钢管的焊接应按本规范第9章的规定执行。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8.3.4 制冷剂系统阀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制冷剂阀门安装前应进行强度和严密性试验。强度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5倍,时间不得少于5min;严密性试验压力应为阀门公称压力的1.1倍,持续时间30s不漏为合格。
    2 阀体应清洁干燥、不得有锈蚀,安装位置、方向和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 水平管道上阀门的手柄不应向下,垂直管道上阀门的手柄应便于操作。
    4 自控阀门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电磁阀、调节阀、热力膨胀阀、升降式止回阀等的阀头均应向上;热力膨胀阀的安装位置应高于感温包,感温包应装在蒸发器出口处的回气管上,与管道应接触良好、绑扎紧密。
    5 安全阀应垂直安装在便于检修的位置,排气管的出口应朝向安全地带,排液管应装在泄水管上。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8.3.5 制冷系统的吹扫排污应采用压力为0.5MPa~0.6MPa(表压)的干燥压缩空气或氮气,应以白色(布)标识靶检查5min,目测无污物为合格。系统吹扫干净后,系统中阀门的阀芯拆下清洗应干净。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8.3.6 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室外机的通风应通畅,不应有短路现象,运行时不应有异常噪声。当多台机组集中安装时,不应影响相邻机组的正常运行。
    2 室外机组应安装在设计专用平台上,并应采取减振与防止紧固螺栓松动的措施。
    3 风管式室内机的送、回风口之间,不应形成气流短路。风口安装应平整,且应与装饰线条相一致。
    4 室内外机组间冷媒管道的布置应采用合理的短捷路线,并应排列整齐。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8.3.7 空气源热泵机组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1条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组安装的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同规格设备成排就位时,目测排列应整齐,允许偏差不应大于10mm。水力开关的前端宜有4倍管径及以上的直管段。
    2 机组四周应按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留有设备维修空间。设备进风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1.2倍的进风口高度;当两个及以上机组进风口共用一个通道时,间距宽度不应小于2倍的进风口高度。
    3 当机组设有结构围挡和隔音屏障时,不得影响机组正常运行的通风要求。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旁站或查阅试验记录。
8.3.8 燃油系统油泵和蓄冷系统载冷剂泵安装时,纵、横向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1‰,联轴器两轴芯轴向倾斜允许偏差应为0.2‰,径向允许位移不应大于0.05mm。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尺量、观察检查。
8.3.9 吸收式制冷机组安装除应符合本规范第8.3.1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吸收式分体机组运至施工现场后,应及时运入机房进行组装,并应清洗、抽真空。
    2 机组的真空泵到达指定安装位置后,应进行找正、找平。抽气连接管应采用直径与真空泵进口直径相同的金属管,当采用橡胶管时,应采用真空用的胶管,并应对管接头处采取密封措施。
    3 机组的屏蔽泵到达指定安装位置后,应进行找正、找平,电线接头处应采取防水密封措施。
    4 机组的水平度允许偏差应为2‰。
    检查数量:按Ⅱ方案。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查阅泵安装和真空测试记录。

条文说明
8.3.1 本条对制冷机组与制冷附属设备安装的一般项目验收质量做了规定。
    不论是容积式制冷机组,还是吸收式制冷设备,它们对机体的水平度、垂直度等安装质量都有严格的要求,否则会给机组的运行带来不良影响。另外,条文还对减振器的安装位置、压缩量和防止水平位移做了规定。当采用SD等减振垫片时,与基座的连接处应有钢板衬垫。
8.3.2 模块式制冷机组是按一定结构尺寸和形式,将制冷机、蒸发器、冷凝器、水泵及控制机构组成一个完整的制冷系统单元(即模块)。它既可以单独使用,又可以多个并联组成大容量冷水机组组合使用。模块与模块之间的管道,常采用V形夹固定连接。本条对冷水管道、管道部件和阀门安装验收的质量要求做出了规定。
8.3.3 本条对制冷剂系统管道安装质量的一般项目内容做了规定。铜管采用钎焊承插连接是一种常用的焊接方法,其承插口的加固质量为关键。
8.3.4 制冷系统中应用的阀门,在安装前均应进行严格的检查和验收。凡具有产品合格证明文件,进出口封闭良好,且在技术文件规定期限内的阀门,可不做解体清洗。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阀门应做全面拆卸检查,除污、除锈、清洗、更换垫料,然后重新组装,进行强度和密封性试验。同时根据阀门的特性要求,条文对一些阀门的安装方向也做了规定。
8.3.5 本条规定管路系统吹扫排污,应采用压力为0.5MPa~0.6MPa干燥的压缩空气或氮气,为的是控制管内的流速不致过大,又能满足管路清洁、安全施工的目的。管路吹扫的合格标准为将靶标置于出口,5min目测无污物。
8.3.6 本条对多联机空调系统安装质量的一般项目内容做了规定。
    多联机空调系统由于其安装简易,操控灵活、方便,可小范围独立使用等优点,故应用广泛。但是安装质量将直接影响系统的使用性能,故条文规定之。如机组送、回风口的气流短路,排风被阻挡、不畅通等都可能严重影响系统的效能。
8.3.7 本条对空气源热泵机组安装质量的一般项目内容做了规定。根据以往的工程施工经验,条文对机组安装应留有检修的空间,满足设备冷却风正常运行空气通道的间距做了明确的规定。
8.3.8 本条对燃油泵与载冷剂泵安装质量的一般项目内容做了规定。
8.3.9 本条对吸收式制冷机组安装质量的一般项目内容做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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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43-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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