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资源网,实时消防资讯·消防规范汇编·精选优秀消防专题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分享 总目录 问题反馈

 

11.3 出厂检验


11.3.1 出厂检验应经过企业检验部门逐台检验。
11.3.2 车用消防泵出厂检验按5.1、5.2、5.3、5.4、5.5、5.6、5.7.1、5.7.2的规定进行;工程用消防泵和船用消防泵按6.1、6.2、6.3、6.4、6.5、6.6d)的规定进行;供泡沫液消防泵按7.1、7.2、7.4、7.6、7.7、7.8的规定进行;消防泵组按9.1、9.2、9.3、9.4、9.6.2、9.6.3、9.7.1、9.7.3、9.7.4、9.7.5、9.7.6、9.7.7.1、9.7.8、9.7.9、9.9.1、9.9.2、9.9.3、9.9.4、9.9.5、9.9.6、9.9.7、9.9.8、9.9.9、9.9.10、9.9.12、9.9.13、9.9.14、9.9.15、9.10、9.11.1、9.11.2、9.11.3、9.11.4、9.11.5、5.7.1、5.7.2的规定进行。
11.3.3 所检项目全部符合本标准的规定,方为合格。
11.3.4 当出现不符合本标准要求时,应加倍抽样,全部符合方为合格。
查找 上节 下节 收藏 笔记 返回
顶部

本内容由消防资源网(www.1190119.com)提供,相关问题请加微信号18874005015留言反馈。

目录导航

我的笔记

关闭

消防泵 GB6245-200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
手机APP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