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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 恒定湿热(运行)试验


5.22.1 试验步骤
5.22.1.1 试验前,将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放置2h~4h。 然后将试样与制造商提供的探测器相连接,接通电源,使其处于正常监视状态。
5.22.1.2 调节试验箱,按表3的规定使温度为40℃±2℃、相对湿度为93%±3%(先调节温度,当温度达到设定温度且稳定后再加湿),观察并记录试样的工作状态;连续保持4d后,立即按5.2~5.5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
5.22.1.3 取出试样,在正常大气条件下,处于正常监视状态1h~2h后,检查试样表面涂覆情况,并按5.2~5.5的方法进行功能试验。
5.22.2 试验设备
    试验设备应满足GB 16838中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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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火灾监控系统 第1部分:电气火灾监控设备 GB14287.1-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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