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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 核安全重要建(构)筑物配电间


13.9.1 一般要求
    配电间宜设置在独立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执行核安全功能的配电间的冗余系列宜尽可能设置在不同的防火区/防火小区内,否则应在必要情况下采取措施确保核安全。
13.9.2 探测要求
    配电间应设置感烟探测器。
13.9.3 灭火要求
    配电间外应设置便于取用的消火栓和灭火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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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电厂防火设计规范 GB/T22158-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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