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1.2 系统构成


5.1.2.1 内贮压式七氟丙烷灭火系统、三氟甲烷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单向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5.1.2.2 惰性气体灭火系统至少应由灭火剂瓶组、驱动气体瓶组(不适用于直接驱动灭火剂瓶组的系统)、单向阀、选择阀(适用于组合分配系统)、减压装置、驱动装置、集流管、连接管、喷嘴、信号反馈装置、安全泄放装置、控制盘、检漏装置、低泄高封阀(适用于具有驱动气体瓶组的系统)、管路管件等部件构成。
5.1.2.3 同一系统各部件应固定牢固、连接可靠,部件安装位置正确,整体布局合理,便于操作、检查和维修。
5.1.2.4 系统中相同功能部件的规格应一致(选择阀、喷嘴除外),各灭火剂贮存容器的容积、充装密度或充装压力应一致。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气体灭火系统及部件 GB25972-2010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