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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 系统接口


23.6.1 门禁系统应具有与通信、综合监控(或安防)、火灾自动报警、低压配电等系统及建筑专业的接口等功能。
23.6.2 门禁系统和设备应按一级负荷供电;系统接地应接入综合接地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条文说明
23.6.1 本条说明如下:
    1 门禁系统应实现与通信、综合监控或安防、火灾自动报警、低压配电等系统及建筑专业的接口等功能。门禁系统采用员工卡作为授权卡,若有编码要求,应向自动售检票系统提出;
    2 车站级门禁系统的紧急按钮由综合监控系统集成到车站控制室综合监控系统综合后备盘上。门禁系统在车站与车站级综合监控系统的IBP盘具有接口;车辆段和控制中心的控制室或消防控制室可以参照设计;
    3 全线应尽量统一并减少门的种类,应将门禁电子锁的安装要求提交建筑专业,建筑专业应将门禁电子锁的安装要求,落实到门体生产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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