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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节水措施


3.4.1 供水、用水应按照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分项、分级安装满足使用需求和经计量检定合格的计量装置。
3.4.2 给水系统应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和阀门等,减少管道系统的漏损。
3.4.3 非亲水性的室外景观水体用水水源不得采用市政自来水和地下井水。
3.4.4 用水点处水压大于0.2MPa的配水支管应采取减压措施,并应满足用水器具工作压力的要求。
3.4.5 公共场所的洗手盆水嘴应采用非接触式或延时自闭式水嘴。
3.4.6 生活给水水池(箱)应设置水位控制和溢流报警装置。
3.4.7 集中空调冷却水、游泳池水、洗车场洗车用水、水源热泵用水应循环使用。
3.4.8 绿化浇洒应采用高效节水灌溉方式。

条文说明
3.4.1 供水、用水计量是促进节约用水的有效途径,也是改善供水和用水管理的重要依据之一。城镇供水的出厂水及输配水管网供给的各类用户都必须安装计量仪表,自建设施供水也须计量,推进节约用水。
    按使用用途、付费或管理单元情况,对不同用水单元分别设置用水计量装置,方便统计用水量,并据此施行计量收费,以实现“用者付费”,达到鼓励行为节水的目的,同时还可统计各种用途的用水量和分析渗漏水量,达到持续改进的目的。各管理单元通常是分别付费,或即使是不分别付费,也可以根据用水计量情况,对不同管理单元进行节水绩效考核,促进行为节水。为保证计量的准确,计量装置是要定期检定或更换的。国家现行标准《民用建筑节水设计标准》GB50555及《城镇供水管网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207中都对最常用的计量装置水表的检定和使用年限做出了规定:口径DN15~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6a;口径>DN25的水表,使用期限不得超过4a;口径DN>50或常用流量大于16m3/h的水表,检定周期不应大于2a。
3.4.2 本条提出了给水管网减少漏失水量的要求。降低给水管网漏损对节约用水、提高供水效益、推广绿色建筑、建设节约型城市有重要意义。给水系统应使用耐腐蚀、耐久性能好的管材、管件和阀门等,降低给水管网漏损应从管网规划、管材选择、施工质量控制、运行压力控制、日常维护和更新、漏损检测和及时修复等多方面来控制。供水管网的漏失水量应控制在国家现行标准规定的范围内。现行行业标准《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控制及评定标准》CJJ92规定了城市供水基本漏损率控制评定标准为10%(一级)和12%(二级),并根据用户抄表百分比、单位供水量管长、年平均出厂压力和最大冻土深度进行修正;城镇给水管网漏失率不应大于修正后漏损率评定标准的70%。
    2015年4月2日,国务院发布《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国发〔2015]17号)要求“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根据国家规定并参照有关二次供水对漏损控制8%~10%的要求,按下限8%取值。
3.4.3 我国水资源严重匮乏,用水形势极为严峻,为贯彻国家节水政策及避免大量采用自来水对人工水景补水的浪费行为,规定非亲水性的室外景观水体用水水源不得采用自来水和地下井水,应利用中水(优先利用市政再生水)、雨水等非传统水源作为非亲水性室外景观水体用水的水源和补水。与人接触的人工水景,如旱喷泉等,应采用自来水补水。
3.4.4 控制用水点处供水压力是给水系统节水中最为关键的一个环节。给水额定流量是为满足使用要求,用水器具给水配件出口在单位时间内流出的规定出水量。流出水头是保证给水配件流出额定流量,在阀前所需的水压。用水点处供水压力大于用水器具的流出水头时,用水器具实际流量超过额定流量的现象,称超压出流现象。该实际流量与额定流量的差值,为超压出流量。超压出流不但会破坏给水系统水量的正常分配,影响用水工况,同时因超压出流量为无效用水量,造成了水资源的浪费。给水系统应采取措施控制超压出流现象,采取减压措施,避免造成浪费。根据国家“十二五”科技重大专项“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课题《建筑水系统微循环重构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的成果,用水点压力控制在0.2MPa,流量处于舒适流量的范围。
    当使用恒定出流或有特殊水压要求的用水器具时,该部分管道的工作压力应满足相应用水器具的最低工作压力,但应选用节水型产品。
3.4.5 洗手盆采用感应式水嘴、延时自闭水嘴或脚踏冲洗龙头等非接触式水嘴,在使用者离开后,会自动定时断水,用于公共场所的卫生间时不仅节水,而且卫生,特别是在发生公共卫生安全事件时,不会造成不同使用者由于接触水嘴后而交叉感染。延时自闭式水嘴还具有限定每次给水量和给水时间的功能,具有较好的节水性能。
3.4.6 本条提出了水池、水箱水位控制和溢流控制的基本要求。为避免自动水位控制阀失灵、水池(箱)溢水造成水资源浪费,贮水构筑物应设置水位监视、报警和控制仪器和设备。对于水池、水箱溢水可能造成水淹和财产损失事故的场所,还应设置应急自动关闭进水阀,以达到报警联动、自动关闭进水阀门的目的。自动关闭进水阀可采用电磁阀或电动阀。
3.4.7 循环用水是将用水系统内产生的废水,经适当处理后重复使用,不补充或少量补水,不排放或少排污的用水方式,是节水的重要方式之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联合发布的《城镇节水工作指南》(建城函〔2016〕251号)规定:通过城镇、公共机构和建成区工业企业等不同尺度、不同层面的水循环利用系统建设,推进优水优用、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提高水的循环利用效率;公共机构和公共建筑的内部水的循环与循序利用主要包括中水利用、空调冷却循环水系统、水景、游泳池、生活热水、锅炉供水等。空调冷却水、游泳池水、水上游乐池用水、洗车场洗车用水、水源热泵用水等应通过处理实现循环使用,以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降低水的消耗量,同时减少污废水排放量。
3.4.8 传统的绿化浇洒系统一般采用漫灌或人工浇洒,不但造成水的浪费,而且会产生不能及时浇洒、过量浇洒或浇洒不足等一些问题,而且对植物的正常生长也极为不利。随着水资源危机的日益严重,传统的地面漫灌已不能适应节水要求,应通过采用节水灌溉技术节约水资源。
    节水灌溉具有很好的节水效果,已成为建筑室外用水节水的重要技术。采用节水灌溉方式如喷灌、滴灌、微喷灌、涌流灌和地下渗灌等,比地面漫灌省水50%~70%。具体灌溉方式应根据水源、气候、地形、植物种类等各种因素综合确定。例如,喷灌适用于植物大面积集中的场所,微灌系统适用于植物小面积分散的场所;采用再生水灌溉时,因水中微生物在空气中极易传播,应避免采用喷灌方式,可以采用微喷灌、滴灌等不会产生气溶胶的方式;滴灌系统敷设在地面上时,不适于布置在有人员活动的绿地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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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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