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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 设备运行维护


9.4.1 生活饮用水供水设备检修完成后,应放水试运行,直至放水口的水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的要求后,才能向管道系统供水。
9.4.2 维修给水排水设备时,应采取断电、警示等安全措施。
9.4.3 每年雨季前应对雨水提升泵进行检查,并应保证设备正常工作。
条文说明
9.4.1 供水(含生活饮用水、管道直饮水)设备检修时,可能会有机油进入。为防止渗入机油的水供往用户,检修后的设备重新投入运行的出水要放掉,且应排入污水排水系统。
9.4.2 本条是防止检修人员带电作业而发生触电事故。必须断电并应在开关处悬挂维修标牌后,方可进行检修作业。
9.4.3 雨水提升泵是排除下沉区域雨水的重要设备,其正常运行与否关系到室内地下室发生水患的关键。在雨季短的北方地区,雨水泵将会闲置大半年,一旦需使用,则无法启动。本条要求提升泵每年雨季前应做开机试运行,防止暴雨来临时,加压提升雨水系统无法正常工作,造成重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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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给水排水与节水通用规范 GB55020-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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