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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10(6)kV配电装置


4.6.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配电装置的布置和导体、电器的选择,应不危及人身安全和周围设备安全,并应满足在正常运行、检修、短路和过电压情况下的要求;
    2 配电装置的布置,应便于设备的操作、搬运、检修和试验,并应考虑电缆或架空线进出线方便;
    3 配电装置的绝缘等级,应和电网的标称电压相配合;
    4 配电装置间相邻带电部分的额定电压不同时,应按较高的额定电压确定其安全净距。

4.6.2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表4.6.2的规定。

表4.6.2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净宽(m)
配电装置室内各种通道的最小净宽(m)

 注:1 固定式开关柜为靠墙布置时,柜后与墙净距应大于0.05m,侧面与墙净距应大于0.2m;
        2 通道宽度在建筑物的墙面遇有柱类局部凸出时,凸出部位的通道宽度可减少0.2m。

4.6.3 屋内配电装置距顶板的距离不宜小于0.8m,当有梁时,距梁底不宜小于0.6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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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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