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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5 设备选择


16.5.1 广播系统设备应根据用户性质、系统功能的要求选择。扩声系统设备应符合设计选定的扩声系统特性指标的要求。

16.5.2 传声器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传声器的类别应根据使用性质确定,其灵敏度、频率特性和阻抗等均应与前级设备的要求相匹配;
    2 在选定传声器的频率响应特性时,应与系统中的其他设备的频率响应特性相适应;传声器阻抗及平衡性应与调音台或前置增音机相匹配;
    3 应选择抑制声反馈性能好的传声器;
    4 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选择传声器的类别,满足语言或音乐扩声的要求;
    5 当传声器的连接线超过10m时,应选择平衡式、低阻抗传声器;
    6 录音与扩声中主传声器应选用灵敏度高、频带宽、音色好、多指向性的高质量电容传声器或立体声传声器。

16.5.3 扩声系统的前级增音机、调音控制台、扩声控制台、传译控制台等前端控制设备,应满足话路、线路输入、输出的数量要求,并具有转送信号的功能,其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对于大型较复杂的扩声系统,前级增音机不应少于2个声道,各声道应独立工作,必要时可合成1个声道使用;为了保证扩声不中断,各声道应由同时工作的双通路组成,用一备一;
    2 在多功能厅堂的扩声系统中,前级增音宜有3~8路输入;
    3 前级增音机输出端除主通路输出外,还应考虑线路输出,供外送节目信号和录音输出等用;
    4 调音台的输入路数宜根据厅堂规模确定,一般多功能厅和歌舞厅为8~24路;
    5 调音台的声道输出应与扩声系统相对应;
    6 厅堂、歌舞厅宜采用扩声调音台。

16.5.4 广播系统功放设备的容量,宜按下列公式计算:

P=K1·K2·∑P0 (16.5.4-1)
P0 =Ki·Pi (16.5.4-2)

式中 P——功放设备输出总电功率(W);
     P0 ——每分路同时广播时最大电功率(W);
     Pi——第i支路的用户设备额定容量(W);
     Ki——第i支路的同时需要系数(服务性广播时,客房节目每套Ki应为0.2~0.4;背景音乐系统Ki应为0.5—0.6;业务性广播时,Ki应为0.7~0.8;火灾应急广播时,Ki应为1.0);
     K1——线路衰耗补偿系数(线路衰耗1dB时应为1.26,线路衰耗2dB时应为1.58);
     K2——老化系数,宜为取1.2—1.4。

16.5.5 扩声系统功放设备的配置与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功放设备的单元划分应满足负载的分组要求;
    2 扩声系统的功放设备应与系统中的其他部分相适应;
    3 扩声系统应有功率储备,语言扩声应为3~5倍,音乐扩声应为10倍以上。

16.5.6 广播、扩声系统功放设备应设置备用单元,其备用数量应根据广播、扩声的重要程度等确定。备用单元应设自动或手动投入环节,重要广播、扩声系统的备用单元应瞬时投入。

16.5.7 扬声器的选择除满足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特性及播放效果的要求外,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办公室、生活间、客房等可采用1~3W的扬声器箱;
    2 走廊、门厅及公共场所的背景音乐、业务广播等扬声器箱宜采用3~5W;
    3 在建筑装饰和室内净高允许的情况下,对大空间的场所宜采用声柱或组合音箱;
    4 扬声器提供的声压级宜比环境噪声大10~15dB,但最高声压级不宜超过90dB;
    5 在噪声高、潮湿的场所设置扬声器箱时,应采用号筒扬声器;
    6 室外扬声器应采用防水防尘型。

条文说明

16.5.1 有线广播设备应根据用户的性质,系统功能的要求选择。大型有线广播系统宜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的广播系统设备。
    功放设备宜选用定电压输出,当功放设备容量小或广播范围较小时,亦可根据情况选用定阻抗输出。
    扩声系统的设备选择是扩声设计的重要环节,它要根据设计的标准、投资来源、设备之间的配接要求综合考虑。

16.5.2 传声器在扩声系统中是很重要的设备,本条仅提出选用时应注意的问题。
    不同用途、不同场所应选择不同的传声器(如动圈式、电容式等)。传声器的方向性很重要,一则减少干扰,二则提高传声增益。传声器的频响对扩声有直接影响,语言扩声时频响可窄些,而音乐扩声时频响可宽些,以保证音质丰富。
    应特别注意传声器与前端控制设备的连接配合以及连接传声器的线路长度的影响。

16.5.3 扩声系统的前端控制设备所处地位十分重要,要根据不同的使用要求选用不同的设备。它的主要功能是接收信号、处理信号并根据需要输出信号,以达到设备之间的最佳配接。
    调音台是听觉形象的重要加工环节,除满足功能要求外,应特别注意主通道的等效输入噪声电平和输入动态余量。一般而言这两者是相互矛盾的,应合理兼顾,可根据不同使用要求有所侧重。

16.5.4 有线广播的用户或广播分路虽较多,但不一定都同时使用,应按同时需要广播的用户功率作为选择功放单元(或机柜)的依据之一。如火灾应急广播,实际用户很多,路数也很多,但发生火灾时需要同时广播的范围是有限制的,应以允许鸣响范围内最大用户容量确定。
    广播控制分路的划分也直接影响到功放单元(或机柜)的确定。如饭店的服务性广播,它包括背景音乐和客房内的数套节目,它们将会同时使用但又要分设节目类别,应按分路控制要求来确定最大容量,并分别设置分路功放设备。根据调查分析,本规范提出了每路的同时需要系数,供设计时选用。

16.5.5 功放机柜的选择是扩声设计的重要环节,功放机柜的功率单元的容量规格较多,但一个功率单元不能带过多负载,一则不便分组控制,二则一旦故障则影响面太大,所以功率单元的划分应根据负载分组的要求选择。
    功放机柜要有一定的功率贮备量,贮备量的大小与扩声的动态范围的要求有关,使瞬态脉冲在放大器中放大而不削波,声音不发“劈”,一般情况下要完全满足也是不经济的。应该允许有一个很短暂的削波而又不影响效果。不要以很少出现的某一动态睡值作为要求的标准,只能考虑大多数情况下能满足要求即可。

16. 5. 6 民用建筑的有线广播一般都比较重要,功放设备应设置备用单元以保证广播安全。因为各类情况不同,对备用单元的数量不宜规定得太死,仅提出应根据广播的重要程度确定,有的可以是几备一,有的就可能是一备一。备用单元的数量直接涉及投资、用房的建筑面积,应在保证可靠的情况下合理确定备用量。
    备用单元应设自动、手动两种投入方式,对重要广播环节(如火灾应急广播)备用单元应处于热备用状态或能立即投入。

16.5.7 民用建筑中扬声器(或扬声器系统)的选用主要应满足播放效果的要求,要在考虑灵敏度、频响、指向性等性能的前提下考虑功率大小。扬声器要有好的音质效果,当选用声柱时要注意广播的服务范围,建筑的室内装修情况及安装条件等。
    在民用建筑中高音号筒扬声器可用在地下室、设备机房或潮湿场所,作为火灾应急广播用。因为它声级高,不怕潮湿和灰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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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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