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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0 联动控制和系统集成


14.10.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集成设计宜包括子系统集成设计和安全管理系统的集成设计,宜纳入建筑设备管理系统(BMS)集成设计。

14.10.2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方式和集成范围,应根据使用者的需求确定。

14.10.3 入侵报警系统宜与视频安防监控系统联动或集成,发生报警时,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应立即启动摄像、录音、辅助照明等装置,并自动进入实时录像状态。

14.10.4 出入口控制系统应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在火灾等紧急情况下,立即打开相关疏散通道的安全门或预先设定的门。

14.10.5 在线式电子巡查系统及入侵报警系统,宜与出入口控制系统联动,当警情发生时,系统可立即封锁相关通道的门。

14.10.6 视频安防监控系统宜与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在火灾情况下,可自动将监视图像切换至现场画面,监视火灾趋势,向消防人员提供必要信息。

14.10.7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各子系统可子系统集成自成垂直管理体系,也可通过统一的通信平台和管理软件等将各子系统联网,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综合安全管理系统,即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

14.10.8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集成,宜在通用标准的软硬件平台上,实现互操作、资源共享及综合管理。

14.10.9 集成式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应采用先进、成熟、具有简体中文界面的应用软件。系统应具有容错性、可维修性及维修保障性。

14.10.10 当综合安全管理系统发生故障时,各子系统应能单独运行。某子系统出现故障,不应影响其他子系统的正常工作。

条文说明

14.10.1 安全技术防范系统集成应是不同功能的安防子系统在物理上、逻辑上及功能上有机连接起来,在开放标准的硬件和软件平台上,实现各有关系统之间可互操作和资源共享,形成一个综合安全管理系统。

14.10.2 系统集成设计的根据是多方面的,主要有建筑物的使用功能、工程投资、业主管理要求等综合因素,但使用者的需求是最重要的。同时还应考虑系统的先进性、开放性、安全性、经济性、高效性及可管理性。

14.10.4 在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火灾确认后发出联动信号的同时,出入口控制系统应自动打开疏散通道上由其控制的门。此时,逃生是最重要的。

14.10.7 子系统集成、综合安全管理系统集成、BMS集成,是三种不同范围的集成模式。随着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安全技术防范系统的规模、集成深度及广度也在不断变化。综合安全管理系统集成方式是目前的主流,BMS集成将是未来系统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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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废止】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 JGJ16-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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