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5.2 原料


5.2.1 石灰质原料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石灰质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5.2.1的规定。

表5.2.1 石灰质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
表5.2.1 石灰质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

    2 产品方案中对氧化镁(MgO)或碱(K2O+Na2O)含量有限量要求时,应相应变更本条第1款中氧化镁(MgO)或碱(K2O+Na2O)的质量要求。 
    3 矿区内赋存的夹层、围岩及覆盖层等岩石质物料,当条件许可时,应合理搭配加以综合利用。 4 当矿床中的裂隙土、岩溶充填物及覆盖土等松散物料的化学成分适宜时,在满足水泥原料配料的前提下,应合理搭配掺用。
 5.2.2 硅铝质原料宜符合下列规定:
    1 硅铝质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表5.2.2的规定。

表5.2.2 硅铝质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
表5.2.2 硅铝质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

    2 产品方案中对氧化镁(MgO)或碱(K2O+Na2O)含量有限量要求时,应相应变更本条第1款中氧化镁(MgO)或碱(K2O+Na2O)的质量要求。
    3 在资源条件允许时,应首选岩石状硅铝质原料。
5.2.3 铁质校正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三氧化二铁(Fe2O3)含量宜大于40.00%;
    2 氧化镁(MgO)含量宜小于3.00%;
    3 碱(K2O+Na2O)含量宜小于2.00%。
5.2.4 当原料硅酸率较低且无法满足配料要求时,宜增加硅质校正原料。硅质校正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二氧化硅(SiO2)含量宜大于80.00%,或硅酸率SM宜大于4.00;
    2 氧化镁(MgO)含量宜小于3.00%;
    3 碱(K2O+Na2O)含量宜小于2.00%。
5.2.5 当原料铝氧率较低且无法满足配料要求时,宜增加铝质校正原料。铝质校正原料的主要质量指标宜符合下列规定:
    1 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宜大于25.00%;
    2 氧化镁(MgO)含量宜小于3.00%;
    3 碱(K2O+Na2O)含量宜小于2.00%。
5.2.6 本规范第5.2.1条~第5.2.5条的指标中,应以石灰质原料质量指标为主,并应根据石灰质原料中有害组分含量高低调整其他配料原料中相应有害组分含量指标,最终应以满足熟料率值及有害组分限量为准。

条文说明

5.2.1 本条对石灰质原料作出了规定。
    1、2 对矿床中CaO含量为45.00%~48.00%的石灰质原料,应根据其赋存特点和CaO含量大于或等于48.00%矿石的品位高低和储量多少来确定其利用率,同时应考虑满足有害组分的限量要求。
    鉴于燃料中SO3含量普遍偏高,石灰质原料中SO3含量宜小于0.50%;根据各设计院设计的大量预分解窑生产线实际生产成熟经验,对f-SiO2含量要求可放宽至8.00%(石英质),对氯离子(Cl-)含量要求可放宽至0.030%,对P2O5含量要求可放宽至0.80%。
    对矿床中CaO含量小于或等于45.00%的石灰质原料也应予以重视,特别是矿区内有高品位矿石或可外购到高品位矿石时,对这种泥灰岩(特别是低钙高硅者)更应予以充分注意和利用,但应经试验确认并需采用预均化措施。
    3 矿床中的岩浆岩和非矿变质岩,一般情况下不宜利用,应予剔除。
    4 对矿山伴生的硅铝质原料的利用,应注意以下几点事项:
    (1)应尽可能均匀掺入,以尽量减少进厂石灰石成分的波动幅度;
    (2)对水分较高、塑性指数较大者更应严格控制;
    (3)它们掺入后,不应导致在破碎、输送及储存等工艺环节中因严重堵塞而影响正常生产。
5.2.2 鉴于燃料中SO3含量普遍偏高,硅铝质原料中SO3含量宜小于1.00%;根据大量预分解窑生产线实际生产成熟经验,对氯离子(Cl-)含量要求可放宽至0.030%,对P2O5含量要求可放宽至0.80%。
    对矿床中不符合本条质量要求的硅铝质原料,在满足配料要求前提下,可合理搭配加以综合利用。岩石状硅铝质原料是指如页岩类、粉砂岩类、砂矿类等原料。
    对松散状硅铝质原料矿床中的砾石等夹层,一般均应予以剔除,以免造成进厂硅铝质原料化学成分大幅度波动及对破碎设备造成不利影响。当其混入后不对硅铝质原料化学成分带来较大波动,并不对破碎设备造成很大影响时,可考虑加以综合利用。
5.2.3 采用预分解窑生产时,当熟料硫碱摩尔比(S/R)过高或过低时,应注意选择适当含硫量的铁质原料。
5.2.4 在保证配料要求及熟料碱含量的前提下,应首先选用易于加工且活性较好的硅质校正原料。
5.2.5 采用预分解窑生产时,在选用粉煤灰、炉渣和煤矸石等铝质校正原料时,应注意控制其烧失量(L.O.I)含量,以控制生料中含碳量,保证窑系统正常稳定生产。同时对铝质校正原料的质量指标中的三氧化二铝(Al2O3)含量要求大于25.00%。
5.2.6 在满足熟料率值及熟料有害组分限量前提下,不同原料的质量指标可互相调整、相互调剂。考虑质量指标时,首先确定石灰质原料指标,根据石灰质原料中有害组分含量高低来调整其他配料原料中相应有害组分含量指标。如石灰石中SiO2含量较高,则其他原料中二氧化硅(SiO2)含量指标就可酌情放宽;又如石灰石中氧化镁(MgO)或碱(K2O+Na2O)含量较高,则其他原料中氧化镁(MgO)或碱(K2O+Na2O)含量指标就需从严控制。

 

查找 上节 下节 条文
说明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