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防火研究所--消防规范网

目 录 上一节 下一节 查 找 检 索 手机阅读 总目录 问题反馈

 

8.5 厂区配电线路


8.5.1 厂区配电线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的有关规定,并应符合本规范附录C、附录D、附录E的规定。
8.5.2 工厂电源输电线路及配电线路应根据现场条件、经济合理性及减少土地资源占用等因素,采用架空线路、电缆线路或其他敷设方式。
8.5.3 厂区电缆可采用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桥架或电缆通廊等敷设方式。
8.5.4 电缆敷设应选择最短路径,并应避开规划中拟发展的地方,同时应减少与铁路、道路、排水沟、给排水管、热力管沟和其他管沟的交叉。
8.5.5 敷设电缆和计算电缆长度时,应留有余量。
查找 上节 下节 返回
顶部

目录导航

    笔记需登录后才能查看哦~
水泥工厂设计规范 GB50295-2016
微信、QQ、手机浏览器等软件扫一扫 即可阅读